河北省江苏商会被省社会组织党委选树为“红色社会组织”
   加入时间:2023-1-6 11:48:02    阅读:679次

  

 

   近日,中共河北省社会组织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省属“红色社会组织”选树结果的通报》,包括河北省江苏商会等20家社会组织被选树为年度省属“红色社会组织”。这是商会继荣获2021-2022年度全国”“四好”商会荣誉后,又获得了一项高品质、高规格的荣誉。

   河北省江苏商会对创建“红色社会组织”工作十分重视。2022年5月接到推选“红色社会组织”的通知后,商会领导召开专门会议,对创建“红色社会组织”工作进行部署。商会秘书处积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按照商会领导部署和“六有”要求,在建立党史宣传栏,落实党员活动室、谈心室,配备必要的学习橱柜和资料,购置了智慧党建多功能一体机的基础上,再次对党史宣传栏进行更新升级,对党建学习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此次省属“红色社会组织”的选树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为目标,根据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委《关于开展“红色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展开,经过社会组织自评、评审组初评、实地考察和省社会组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等程序,最终确定了河北省江苏商会等20家获评单位。

   通报中希望选树为“红色社会组织”的单位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帮带其它社会组织共同进步。我们将以此次被选树为“红色社会组织”为契机,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商会党建工作质量,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在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功能定位、谋划担当作为、提升服务能力,着力推动商会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出商会的应有力量。

上一篇:商会常务副会长郭可钰受到中华工商时报社表   下一篇:会长王义宏参加河北省工商联座谈会
[关闭]

天下商帮:苏商 | 浙商 | 台商 | 闽商 | 鲁商 | 蜀商 | 冀商 | 豫商 | 晋商 | 徽商 | 沪商 | 京商 | 儒商 | 湘商 |

商会链接: | 北京江苏商会 | 天津江苏商会 | 广东省江苏商会 |海南省江苏商会 | 江西省江苏商会
云南省江苏商会 | 安徽省江苏商会 | 河南省江苏商会 | 山东省江苏商会
贵州省江苏商会
| 青海省江苏商会 | 湖北省江苏商会 | 广西省江苏商会 | 湖南省江苏商会 |重庆市江苏商会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留言 | 加入我们
Copyright©2010-2020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本站保留所有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大街与新石南路交叉口汇龙国际公馆718室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6806666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3215093891


冀ICP备110235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