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3日,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认定2021—2022年度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河北省江苏商会再次获得全国“四好”商会荣誉称号。这是我商会继2019-2020年度之后,连续第二次获得该荣誉。
文件指出,2021年以来,各地工商联按照全国工商联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以“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商会建设,加强对商会的指导引导服务,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四好”商会。按照全国“四好”商会认定标准,通过各地工商联逐级推荐、省级工商联审核把关和全国工商联组织评审,经全国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认定1758家商会为2021—2022年度全国“四好”商会。
值得一提的是,河北苏商:石家庄市江苏商会、唐山市江苏商会、秦皇岛市江苏商会、邯郸市江苏商会也在此次评比中获得全国“四好”商会殊荣,燕赵苏商的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文件希望获得“四好”的商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紧扣“两个健康”主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商会建设水平,争创中国特色一流商会组织。
|